115年度第三屆蘭陽盃瘋獨輪全能挑戰賽
監護人同意書



序號: (單位)
本人之未成年子女  (姓名) 身體健康,確實符合選手參賽資格,茲同意參加 「115年度第三屆蘭陽盃瘋獨輪全能挑戰賽。
 此致
    宜蘭縣獨輪車協會

立同意書人(監護人):      (簽章)


備註:
1. 如患有先天心血管疾病等或身體不適合運動者,切勿報名參加比賽,確保自身安全。
2. 各項競賽請選手務必確實穿戴護具確保自身安全。
3. 天候因素非達停賽狀況,則依裁判當日宣布之決定為主。請家長、教練、選手評估競賽場地現況決定是否參與競賽。
4. 各參賽選手須遵守比賽規定並遵守裁判之判決。


中華民國 11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