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活動到底應該要投保什麼險?請參考
一、公共意外責任險
1.限該活動舉辦的時間及區域內,第三人因參與活動,而主辦單位負有責任時,才會啟動理賠。
2.不須預列名單,只要是在該時間範圍內的事故,都可以提供參加活動的對象在意外事故的醫療、殘廢與身故時的保障(包含所有選手、教練、家長及觀眾)。
3.通常不包含工作人員(包含工作人員時,須批註及加費),而且只限在固定地點範圍內,同時,是主辦單位須負有責任的。
4.保費較低,不需蒐集個資(生日、身份證字號等)
二、旅遊平安險
1.在保險期間內,因意外造成事故,都有醫療、殘廢及身故的保障,並沒有地點的限制(除外條款所列的競賽、運動或高山登山不在保障範圍)。
2.保險期間從零時起至半夜24時都有效,往返活動場所的意外也可理賠。
3.必須逐人投保,沒有在名單上的人就沒有保障。
4.保費較高,需蒐集個資(生日、身份證字號等)
※建議
1.在一場活動之中,針對來參加活動的所有民眾,應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避免活動期間可能的風險。
2.對於參與活動的工作人員,則應以旅行平安險,來保障其在往返活動場所及活動中的可能風險。
連結:https://lawrry.pixnet.net/blog/post/42612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