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臺北市中正盃體操錦標賽 (審核統計) ★備援★
   中華民國 114 年 11 月 29 ~ 30 日  成績查詢  最新消息  活動說明  相關連結  ◎報名系統  今日:3 昨日:60 總計:36462
活動說明 友善列印 

114年臺北市中正盃體操錦標賽競賽規程
壹、活動宗旨:為提倡全民體育,倍增運動人口,推展體操運動,落實體育向下紮根的工作,提昇及擴大體操層面及技術水準,特舉辦本項比賽,藉以提昇體操運動風氣達到全民體操運動之目的。
貳、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參、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
肆、協辦單位:愛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伍、比賽規則:採用「臺北市中正盃體操錦標賽比賽動作與評分規則202411修訂版」實施。
(附件一)
陸、比賽方式:
一、參賽組別及級別:(以實際就讀年級分組及分級別,共計28組。)

一般組-合計18組
(限校隊以外之隊伍或個人參加)
1. 一般幼兒園中小班男子組
2. 一般幼兒園中小班女子組
3. 一般幼兒園大班男子組
4. 一般幼兒園大班女子組
5. 一般國小一年級男子組
6. 一般國小一年級男子組
7. 一般國小二年級男子組
8. 一般國小二年級女子組
9. 一般國小三年級男子組
10. 一般國小三年級女子組
11. 一般國小四年級男子組
12. 一般國小四年級女子組
13. 一般國小五年級男子組
14. 一般國小五年級女子組
15. 一般國小六年級男子組
16. 一般國小六年級女子組
17. 一般國高中男子組
18. 一般國高中女子組
公開組-合計10組
(校隊或任何隊伍或個人均可自由參加)
19. 公開幼兒園男子組
20. 公開幼兒園女子組
21. 公開國小低年級男子組
22. 公開國小低年級女子組
23. 公開國小中年級男子組
24. 公開國小中年級女子組
25. 公開國小高年級男子組
26. 公開國小高年級女子組
27. 公開國高中男子組
28. 公開國高中女子組


註:「校隊」意指近3年參加過全國競技體操錦標賽之學校或單位或個人的隊伍(以秩序
冊為依據)以及派有學校專任運動教練之學校隊伍。


二、比賽級別及項目:
1、基礎級:地板、跳板、小彈翻床三項
適用於ㄧ般幼兒園組、ㄧ般國小一年級組、公開幼兒園組
2、初 級:地板、跳板、小彈翻床三項
適用於ㄧ般國小二、三年級組、公開國小低年級組
3、初級A:地板、跳板、小彈翻床三項
適用於ㄧ般國小三、四年級組、公開國小中年級組、
ㄧ般國小五、六年級組、ㄧ般國高中組
4、中級A:地板、跳板、小彈翻床三項
適用於ㄧ般國小五、六年級組、公開國小高年級組、ㄧ般國高中組
5、中 級:地板、跳板、小彈翻床三項
適用於公開國小高年級組、ㄧ般國高中組、公開國高中組
6、所有級別組別之跳板項目,依據「臺北市中正盃體操錦標賽-「跳板」動作難
易度表」之動作參賽。
7、所有級別組別之小彈翻床項目,依據「臺北市中正盃體操錦標賽-「小彈翻床」
動作難易度表」之動作參賽。

三、比賽內容:請參閱「臺北市中正盃體操錦標賽比賽動作與評分規則202411修訂版」

柒、場地器材規格:
依據「臺北市中正盃體操錦標賽比賽動作與評分規則202411修訂版」設置。相關資訊請上網查詢與下載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gymnastics.tpe/ 臺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Facebook社團網站。
捌、活動時間:中華民國114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六、日)二天。

玖、活動地點: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綜合球場四樓(臺北市大同區哈密街47號)

拾、報名資格:
一、為本市之各級學校或機關、團體、公司或社會人士及個人均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二、各地體操俱樂部或推廣中心及個人等相關單位均可報名參加一般組。
三、曾經在最近3年內代表學校或各機關團體或個人,參加過「全國競技體操錦標賽」之選手,
不得報名參加一般組,經查證屬實取消資格以及取回獎勵。
四、辦理保險:
請參賽人員自行辦理保險,報到時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五、報名人數:
一般組:
運動員僅能代表一個單位一個組別,並依照實際年齡參加該組別,每隊報名人數1至6人,
至多6人下場比賽,以個人單項、個人全能競賽計算。未依照實際年齡參加該組別者,經
查證屬實取消資格以及取回獎勵。
公開組:
運動員僅能代表一個單位一個組別,並依照實際年齡參加該組別,每隊報名人數1至6人,
至多6人下場比賽,不足4人時不計成隊競賽,改以個人單項、個人全能競賽計算。未依
照實際年齡參加該組別者,經查證屬實取消資格以及取回獎勵。

註:比賽時請備妥身份證明文件(健保卡)以備查驗。


拾壹、報名辦法:
即日起至民國114年10月13日(星期一)下午5時截止,一律採用網路報名系統報名,
網址如下: http://www.sinyu.idv.tw/gymnast/2025112901/

ㄧ、每隊最多報名6人,超過人數,請另外成立一單位名稱報名,以利成績統計及計算。
二、報 名 費:參賽者每人繳交新臺幣1200元整。(單位報到時,需出示匯款證明)
請於10月30日(四)前,以匯款方式繳交,匯款時請以中文(6字內)註明匯款參賽
單位。匯款完成後,方代表報名完成。
匯款戶名:臺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童年寬
匯款銀行:(013)國泰世華銀行-松山分行
匯款帳號:037-03-100092-1
三、退費機制:已完成報名繳費者,如參賽者因故要取消比賽,請於11月29日(六)於
單位報到時提出申請退費,並告知參賽單位名稱及組別、選手姓名,向報到處領
取退費,退費金額為原繳交報名費總額之50%(另50%含行政費及紀念品)。逾時申
請則無論任何理由將不再受理退費事宜。

拾貳、名次評定與獎勵方式:
一般組:
一、單項競賽:
以個人單一項目(地板或跳板或小彈翻床)之得分為個人單項成績,依據所有參賽者成績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名次排列第1至10名者為該項目金牌獎,名次排列第11至20名者為該項目銀牌獎,名次排列第21至30名者為該項目銅牌獎,頒發獎狀並頒發獎牌,得分相同時,以其E分高者名次列前,相同時,以所有E裁判分相加後之平均分比較,再相同時,比較起評分D分高者名次列前,再相同時則並列。
※參賽人數為30人以下組別,則以三分之一數均分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
二、全能競賽:
以個人全部項目(地板+跳板+小彈翻床)之個人單項成績相加總合為個人全能成績,依據所有參賽者成績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名次排列第1至10名者為該項目金牌獎,名次排列第11至20名者為該項目銀牌獎,名次排列第21至30名者為該項目銅牌獎,名次排列第31名之後者皆為該項目優勝獎,頒發獎狀並頒發獎牌,得分相同時,以其E分高者名次列前,相同時,以所有E裁判分相加後之平均分比較,再相同時,比較起評分D分高者名次列前,再相同時則並列。
※參賽人數為30人以下組別,則以三分之一數均分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
,除不盡時的人員列為優勝獎。



公開組:
一、單項競賽:
以個人單一項目(地板或跳板或小彈翻床)之得分為個人單項成績,最高者為該項目第一名,次之者為第二名,餘類推,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前三名並頒發獎牌,得分相同時,以其E分高者名次列前,相同時,以所有E裁判分相加後之平均分比較,再相同時,比較起評分D分高者名次列前,再相同時則並列。。各組每單位每項最多錄取 2 名。

二、全能競賽:
以個人全部項目(地板+跳板+小彈翻床)之個人單項成績相加總合為個人全能成績,分數最高者為該項第一名,次之者為第二名,餘類推,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前三名並頒發獎牌,得分相同時,以其E分高者名次列前,相同時,以所有E裁判分相加後之平均分比較,再相同時,比較起評分D分高者名次列前,再相同時則並列。各組各單位最多錄取 2 名。

三、成隊競賽:
1. 在各項目中,至多 6 人下場比賽,取其成績較優 4 人之個人單項成績總和為成隊單項成績。不足 4 人時,不計成隊競賽成績。改以個人單項、個人全能競賽計算。
2. 合計各項目(地板+跳板+小彈翻床)之成隊單項成績總合為成隊成績,分數高者為第一名,次高者為第二名,餘類推,各組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前六名另頒發獎盃,前三名並發給獎牌。成隊成績相同時,比較相關隊伍個人全能成績最高分者,較高者名次列前,成績又相同時,視次高成績,餘類推。

四、學校暨教練部份得依據教育部、臺北市政府相關單位之規定敘獎或積分。
拾參:單位報到與領隊教練、裁判會議及開幕典禮:
一、 單位報到:於民國114年11月29日(六)上午8時至8時30分於臺北市大同區大龍
國民小學綜合球場四樓(比賽場地)辦理單位報到。

二、 領隊教練暨裁判會議:於民國114年11月29日(六)上午8時30分於臺北市大同區
大龍國民小學綜合球場四樓,舉行領隊教練及裁判會議。請各單位準時出席。

三、 開幕典禮:於民國114年11月29日(六)上午11時30分於臺北市大同區大龍
國小學綜合球場四樓(比賽場地)舉行,請各單位務必準時出席。
各單位請自製單位牌參加開幕,單位牌統一規格為(長60公分×高40公分)以橫式為主,顏色款式自行設計,但請勿超過規格。開幕典禮與比賽進場時請各單位自行持著單位牌進場。



拾肆、競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一、 參賽服裝規定,報名一般組以體操服裝或運動服裝(亦可運動褲加T恤)為主;報名公開組依規定穿著體操服裝,報名成隊競賽之單位,服裝要求同一顏色及款式,不合乎規定者從該項目的成隊總分中扣1.0分,其他相關規定請詳閱「F.I.G.國際男子(女子)競技體體操評分規則」。

二、 各單位之比賽出場時間由主辦單位預先公開抽籤排定(報名截止後於網路公告
公開抽籤日期及時間、地點);於每組比賽完畢隨即頒獎,依據規則規定不參
加頒獎儀式者,取消成隊和個人競賽獎勵。

拾伍、比賽爭議之判定: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二、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審判委員會議判決之,其判決為終決。

拾陸、臺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受理性騒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電 話:0910-919555
電子信箱: gymnastics.tpe@gmail.com

拾柒、本規程經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14年6月27日北市體輔字第1143026736號函核定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公佈之,比賽中如有質疑,以召開審判委員會議解釋為準。


114年臺北市中正盃體操錦標賽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29~30日
比賽地點:臺北市大同區大龍國民小學綜合球場四樓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
協辦單位:愛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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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時請以中文5字內註明匯款參賽單位。
匯款戶名:臺北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童年寬
匯款銀行:(013)國泰世華銀行-松山分行
匯款帳號:037-03-10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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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童年寬(大會會長)
總幹事:顏武麒(執行長)
副總幹事:范斌龍(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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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方“成績查詢”,即可觀看“參賽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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